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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貓輸出前先至本院施行狂犬病疫苗注射。 ※注意狂犬病疫苗必須在出國前一個月施打才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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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醫院醫師健康檢查後開立犬貓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及健康證明書(輸出犬貓檢疫係配合輸入國檢疫規定與其要求配合辦理之輸出檢疫證明)。
※健康檢查項目:外觀、聽診、觸診、問診、基本血液項目檢查、預防注射、晶片注射登記,其他視實際狀況個體需求調整檢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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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出國前十日左右攜帶上述證明文件、申請人身分證或護照影本文件及該輸出犬、貓等至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轄屬各分局(基隆、新竹、台中、高雄分局)或檢疫站,申請辦理輸出檢疫,經該局轄屬分局或其檢疫站獸醫人員臨檢合格後,核發輸出動物檢疫證明書。
以上務必清楚了解時限,請前往該局參考。
※〈犬貓輸入檢疫作業流程〉
※〈輸出入犬貓應辦事項問答集〉
最新公布
輸入犬貓狂犬病中和抗體力價指定檢測實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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